我懷念簡訊的時代。
惜字如金,每一封限制於全半形混合70字元的格式;不管是簡單的兩個字,還是上限的篇幅,都值固有的金額。它讓我在每次興起傳簡訊的念頭,亦是按下送出鍵前都會重複且嚴格地檢視自己,是否真有必要讓對方一探究竟我心緒的波紋,抑或待他來替自己平息各種不安。
那時,簡訊匣裡的訊息是不允被刪除的,不刪去的理由往往是能在未來的某月某日重新翻閱,憶起過往的點滴時光。理由到底是被浮誇,大多時候兩人火熱得不可開交,連往前邁進、堆積回憶的時間都不夠,哪來撥出多餘的時間去回憶?可是當兩人失去攜手前進的理由之後,我們頓時又喪失了所有勇氣去面對兩人費心費力印留的證據。
「全部刪除」、「確定」往往成為留給自己最後的生路。
彷彿重新來過,在毀滅當中找到重生。
哪怕明明都知道,那是一個無謂的儀式,必然有些什麼在心頭想抹也抹不乾淨,而且,那些什麼,我們無從選擇。也許,記憶也遵循適者生存的道理。接著該問的,或許是何謂適合與不適合......。
我冒著汗一刀刀剖析,指背與刀子平行以拿捏尺寸,把整顆靈魂切得越細越好,每一個切面我都要詳知才行......。
大環境推移著我向前,情緒往往倒退著走,被一雙隱形的宏大的手推著,而心靈某一部分的成熟與穩定度直直墜降且不自覺。
我懷念簡訊的時代;懷念那個不須憑藉他人言語便能自我抑制、療癒自我的我。
2014.11/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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